(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参选单位应当为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旅行业务经营许可的旅行社或者具备承接研学实践活动能力的基地、营地。中选机构必须独立完成中标任务,严禁转包。挂靠旅行社、分社、非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谢绝参与。
(二)参选单位中选后应为参加研学实践活动的师生提前购买意外险等相关保险。保险赔付金额应该体现就高不就低原则(以最新的保监会规定的保险赔付最高金额为准)。参选单位必须购买旅行社责任险,责任险单次事故赔付限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单人单次赔付限额应不低于100万元;购买意外伤害险单人单次赔付限额应不低于40万元。
(三)中选机构需根据研学实践内容配合学校在市、镇教育局官网完成备案手续,完善活动方案。活动结束后,需提供评价总结及详细收支情况供学校公示。如因备案手续不全或材料弄虚作假导致审核不通过,学校有权追究中选机构的赔偿责任。
(四)费用应包含交通、保险、导师、午餐、门票、活动项目、活动用水、条幅、医疗保障服务等,且不得另加收费。
(五)交通方面,需使用全程空调大巴,车况良好,并提供车辆年审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司机需具备5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经验,且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3年内无致人死亡或多人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相关资料需提前上报相关部门核查。
(六)用餐标准应以质优不奢侈为原则,可根据活动基地情况灵活安排。必须提供合作的餐饮机构的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并确保每餐食品现场采样和留样。
(七)每车需配备不少于2名符合相关资质的研学导师和安全专员全程陪同,导师应具备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具备相关自然人文专业知识和良好讲解能力等特质。
(八)中选机构需制定安全突发应急预案并交学校备查,确保备齐足够的人员和物资,如随团医护人员、备用药箱药品、备用车辆、备用雨具等。
(九)在近五年内,投标机构在组织研学实践活动中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和无发生重大经济纠纷,信誉优良,社会口碑良好。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书,若审核过程中发现存在上述情况,我校将取消其竞标资格。
(十)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